不动产登记机构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发布日期:2015-06-06 查看次数:16057 次

近日,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设立不动产登记机构等事项的通知》下发,为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通知》一是设立两个工作机构。设立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不动产登记科,主要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负责市级土地、房屋、林地、草地等不动产登记的监督管理,指导县、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登记信息互联共享;会同有关部门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二是落实三项配套措施。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信息公开查询;适时发放新的统一证书,坚持现有不动产证书继续有效,逐步实现新旧证书替换。三是明确四个部门职责。坚持分工协作,细化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农业、林业等四个部门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职责。

【发文单位】: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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