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力推绿色随州发展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28 08:40:59 查看次数:23833 次

 今年以来,随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全面提升了侦查监督工作水平,有力促进了随州绿色发展。

  建好平台 夯实基础完善考核机制。召开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应用推进会,25家行政执法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行政执法机关年终考核,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
  加强检查督办。定期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两法衔接”平台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专门通报。联合市法制办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提高运用能力。举办全市“两法衔接”平台应用培训活动。建立联络员制度,构建常态化联系机制,随时为行政执法单位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畅通网络通道。对行政执法单位存在的网络连接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联系网络运营服务商,安排专业人员上门进行技术更新和升级,引入移动公司参与竞争,降低网络线路租金,改善服务质量,保证网络畅通、稳定。
  今年以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77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53.6%,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全覆盖。通过平台发现涉及环境资源领域监督线索6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件。曾都区检察院通过平台成功监督立案赵某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健全机制 形成合力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商议构建协作机制。集中走访市水利、环保、林业等行政执法单位,召开座谈会仔细听取对开展环保专项工作的意见,并就如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推进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相互支持配合、合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等方面交换意见,达成共识,着力健全常态化信息交流共享机制,重大典型案件信息通报和提前介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
  在随县森林公安局设立首家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森林公安局进行的刑事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等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提升林业资源司法保护水平。
  发挥职能 营造声势依法严惩犯罪。自专项活动以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件19人,集中惩治涉及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破坏林业资源等多发易发犯罪。从严从快办理随州睿某石材等7家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切实加大对农用地资源保护力度,推动石材行业规范经营、绿色发展。
  强化侦查监督。着力开展环保监督立案专项行动,以雷霆之势监督一批典型案件。截至目前,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件9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2次。
  推进治理 突出成效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刑事案件行为人已经进行生态修复的,依法从宽处理,作出不捕决定5件5人。督促行为人开展生态修复,补植复绿1050.5亩,复垦耕地18亩,恢复治理水域面积25亩,缴纳治理恢复费26.6万元,促使涉案企业投入环保系统升级资金120余万元。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把保护生态环境与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曾都区检察院在办理何某污染环境案时,在从严打击犯罪的同时主动深入到企业督促整改,考虑到何某系企业主管技术的副总,在企业主动整改、升级排污系统后,及时对何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保护企业发展。该案被评为湖北省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选派优秀检察官深入重大环保项目,实施同步预防监督。实地了解生态环境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生态环境建设的“法治参谋”。今年以来,共开展预防调查15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8件,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71场次,查询生态资源环境领域行贿犯罪档案2476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116次,走访企业109次,召开座谈会38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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