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部分“黄标车”提前淘汰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25 09:10:27 查看次数:5856 次
“黄标车”具有高排放、高污染、安全性能低、注册时间久远等特点,是污染城市大气环境的“杀手”,也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祸首”。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我市“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市商务局、环保局、财政局、公安局联合制定了《随州市部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随环委〔2017〕13号)。根据文件规定,今日起至11月30日,部分“黄标车”提前淘汰可享财政补贴。
  据悉,提前淘汰同时车辆保持完整,没有私自拆除车辆配件的;非财政资金购买、供养的;未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不属于国家强制报废范围的(含连续三个周期逾期未检)总质量在10吨以上(含10吨)的营运性大、中型载货车可享受相应补贴,给予补贴的黄标车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籍为准。
  补贴标准分四个阶段进行补贴。第一阶段,针对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办理报废的总质量大于12吨(含12吨)的重型载货车予以补贴18000元,总质量大于10吨(含10吨)小于12吨的中型载货车予以补贴13000元;第二阶段,针对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办理报废的总质量大于12吨(含12吨)的重型载货车予以补贴16200元,总质量大于10吨(含10吨)小于12吨的中型载货车予以补贴11700元,其补贴标准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下降10%;第三阶段,针对2017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办理报废的总质量大于12吨(含12吨)的重型载货车予以补贴14400元,总质量大于10吨(含10吨)小于12吨的中型载货车予以补贴10400元,其补贴标准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下降20%;第四阶段,针对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办理报废的总质量大于12吨(含12吨)的重型载货车予以补贴12600元,总质量大于10吨(含10吨)小于12吨的中型载货车予以补贴9100元,其补贴标准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下降30%。
  相关负责人表示:凡符合条件的黄标车主可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到我市诚信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老旧汽车报废联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地址:随州市新楚胜背后,联系电话:3581903。
  同时,我市交警部门加大对未持有“绿标”车辆的监管处罚力度。根据相关规定,已在中心城区对“黄标车”实行了限行措施,每天的7:00-21:00,随城白云湖东大堤二桥头至滨湖湾以东、交通大道清河路口至香江路口以西、清河路以南(不含清河路)、迎宾大道以北(不含迎宾大道)限制通行,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子警察进行抓拍取证,依法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理。
  温馨提示:一脚油门,黑烟滚滚。这是“黄标车”的真实写照。有政府补贴、有专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既减少了自身经济损失,又省去了自己联系报废处理的麻烦,方便了黄标车主申领淘汰补贴兑付的具体工作,请广大黄标车主及时办理淘汰补贴工作,不仅是为随城大气环境质量“减负”,更是尊重自己、尊重道路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负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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