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随州市原创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3-04 17:03:10 查看次数:1879 次

关于举办随州市原创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大洪山景区管理局,各有关文化旅游单位,商品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随州旅游商品的创新和设计水平,加快旅游商品研发步伐,打造推出具有浓郁地域特色和具有代表性的旅游商品,现决定从8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举办随州市原创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设“圣地车都,神韵随州”的部署要求,以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打造地域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品牌,繁荣文化旅游市场为目标,结合随州人文、历史、民俗等特色进行原创设计,突出创新性、市场性、观赏性、实用性原则,推出一批创意强、文化内涵深、市场前景好、能够彰显随州城市形象的文化旅游商品,促进随州旅游商品创新能力和产业规模提升。
二、大赛时间:2014年8月—12月
三、大赛主题:传承、创新、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大赛成立组委会,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聂忠义同志兼任。
五、参赛作品范围
本次大赛主要征集以满足游客需求为宗旨,突出创意性,充分反映地域人文、历史、民俗等元素,贴近随州自然风光、人文风物、便与游客携带的工艺品、纪念品等。
六、参赛对象
1、从事文化旅游商品生产和营销的企业和个人;
2、大专院校教师和学生、设计公司、从事文化旅游商品开发的专业机构;
3、致力于文化旅游商品设计的人士。
七、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分宣传报名、初评、复评三个阶段。
(一)宣传报名阶段(8月20日—10月20日)
1、8月20日—9月5日成立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大力开展活动宣传。
2、报名及作品提交阶段
起止日期:9月6日—10月20日;
作品提交形式:
(1)所有参赛者应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随州市的参赛者持报名表、效果图到现场报名。外地参赛者可网上报名,报名表传至邮箱:258406190@QQ.com,报名表可登陆以下网站进行下载:
(2)报名时只提供效果图,A3铜板纸彩色打印(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作品效果图、设计说明融于一个A3版面,布局合理、美观。编写说明时,可从创意、主题、特点、结构、工艺、使用材质、加工方式、价格区间等方面介绍,字数300字以内。参赛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请署在效果图反面,并由主办方编号。外地参赛者可将效果图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也可到现场报名提交;
(3)每个参赛企业(或个人)可报送1—3件设计作品;
(4)效果图不退还,参赛单位或个人请自留底样;
(5)进入复赛的作品,在接到复赛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作品;
(6)报名及邮寄地址:随州市市政府643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596172,联系人:张焕东,邮政编码:441300。
(二)初评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10月21日—10月31日对上报作品进行审查初评,并确定一定数量作品进入决赛。
(三)复评阶段(11月1日—12月底)
1、11月1日—11月10日,组委会通知进入决赛的作品由选手将作品提交给组委会,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决赛资格;
2、11月11日—11月20日,组委会汇总决赛作品照片,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3、11月21日—12月10日,公众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网络投票;
4、12月11日—12月20日,由专家组评审,综合公众投票情况,确定获奖名单;
5、2015年元旦前颁奖。
八、参赛要求
1.作品应为原创设计,具有创意性。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自行负责,专利作品为职务发明的需提供专利权人单位证明和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利作品为非职务发明的需提供专利权人身份证和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后,参赛作品视作同意参加大赛作品的展示会以及有关宣传推介活动;
九、评选标准
作品能体现随州特色、时代创新、鉴赏收藏、便携实用等方面。
十、评奖办法
为确保大赛评选的权威性,本次大赛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赛分初评预赛和复评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期间,先由组委会将所有参赛作品效果图公开展示,邀请相关专业人士、旅游业界企业负责人及游客代表,依据评选标准进行初评,从中产生一定数量的作品进入决赛。决赛阶段,采取网络投票(占20%)、专家投票(占80%)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奖最终结果将通过以上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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